4月15日,被稱為“史上最嚴”的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》將正式實施。

據了解,即將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,可以簡單概括為: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、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、整車質量(含電池)不超過55公斤、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、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。
除了車輛指標規定,新國標還明確,在標準正式實施后,不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,不得生產、銷售、進口。同時,對于既不符合新國標又不符合舊國標的超標電動車,將發放臨時信息牌,實行過渡期管理,由各地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,過渡期屆滿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駛。
業內人士指出,根據這個標準,目前上路行駛的大多數電動車都難以合規,更不用提需要搭載快件、長時間行駛的快遞電動自行車了。因此,相關企業、協會以及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好過渡期,積極迎接改變。
此外,隨著快遞服務站等新型末端布局的進一步完善,快遞網點將改變原有的派送模式,車輛使用也將發生改變。再加上共同派送的興起,人員、車輛、系統的共建共享,也將進一步提升各項資源的使用效率,減少成本占用。